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
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是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的。
一、企业受让贷款担保合同无效?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哪些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为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全文5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