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交房时发现与原宣传不一样,首先到规划部门查清是否有变更规划的情况,然后要把初步购房时沙盘显示情况或当初销售人员承诺的相关证据保留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包括解除合同、赔付违约金等相关诉讼。
售楼小姐如何回答期房交房
回答一:您关心是否能按时交房太正常了,不过说实话,我们比您更关心楼盘能不能按期交付。因为您购买的房子是一期工程,后续还会有二期、三期等等,土地都已经拿下来了。而所谓的“一期工程”就是我们的样板间,是要闯市场,打口碑的。所以一期工程都不能按时交付,那谁还敢买我们后面推出的二期、三期,我们这不是砸自己牌子吗?所以关于这个交付时间,您肯定是不用担心的。
回答二:关于期房能不能按时交房,最关键的是要看资金能不能到位。而这取决于房子卖出了多少,资金回笼了多少。但是我们不一样,我们已经和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况且房子又卖得这么好,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出现延期交付的问题。
回答三:其实您完全不用担心,关于这个“交房”时间我们已经写进了合同了。如果没办法按时交付,肯定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更是我们不愿意的。
所以,听了售楼小姐,以上全方位的多角度论述,相信你也一定信了。但事实却是:一般的交房日期,结果都是延迟的。
而对于买了期房的人来说,只要没到交房的那一天,心里都是极其不踏实的。但是,即使这样,也千万不要提早很久就去到工程现场看,毕竟尘土飞扬、砖瓦遍地的场景还是十分混乱的。所以说,还是等到交付半个月前,考虑实地考察看看存有哪些问题,再与之沟通比较稳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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