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都是缺乏代理权。两者之间的区别有:
1、是否有行为人的过失,无权代理的出现说明行为人的过失,导致行为人越权代理或是冒充代理。而表见代理的出现说明本人具有过失,本人的过失导致行为人能购利用代理的身份,且第三人认为代理行为合情合理;
2、第三人是否知情,无权代理中第三人是否知情无关紧要,而在表见代理中,第三人需要对行为人的代理行为知情。
比较: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处分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法律教育网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两者的相同点:首先,行为人都没有本人的授权,不具有代理权。其次,行为人实施的都是民事行为。
两者的不同点: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法律教育网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方面,无权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无权处分则是指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另一方面,在狭法律教育网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具有正当理由信赖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因而法律教育网原创相对人是有过失的,不得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而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相对人则可能是善意的。在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他人的动产时,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可以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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