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对于离婚的具体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是损害赔偿请求权、经济补偿请求权、困难帮助请求权,这三种权利的适用也是不同的,若是因男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申请损害赔偿权,如果夫妻一方离婚时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困难帮助请求权,夫妻一方在婚姻中负担较多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请求权。因此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获得的赔偿应该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离婚的话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一如果因为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或是虐待遗家庭成员而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二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如果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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