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具备合法居住条件的,夫妻间相互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可在被投靠人处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本人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可在子女居住地落户。
(3)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子女婚否、父母年龄限制,可在父母居住地落户。
办理材料
1、(夫妻间相互投靠)办理户口手续:
(1)本人申请书;
(2)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
(4)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与子女间相互投靠的)办理户口手续:
(1)本人申请;
(2)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5)居住证(已婚或离婚成年人投靠父母满一年);
(6)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报区(县)公安局审批
全文3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