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探视权包括接走孩子吗?
探视权不包括接走孩子。如果探视权人在探视孩子后接走孩子不给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探视权人归还孩子。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归还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基于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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