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民法典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2、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3、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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