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判决生效且执行,避免财产损失,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有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动产扣押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不动产扣押期限不能超过三年。申请延期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前办理续行,但是续行期限不能超过前款期限。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呢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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