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视同缴费的原因是,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后,原工作单位不再负责支付其退休费。重新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重新计算。因此,职工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连续工龄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成为体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计算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参数。
职工辞职的原因
1、对现有待遇不满意
任何人来职场都是为了赚钱,不论你怀着多么崇高的信念,为了实现自我的价值,要是不能保障基本的物质需求,这些理想都成了镜花水月。大多数员工选择辞职,主要原因是对现有的待遇不满意。这并非说你给的薪水太低了,而是别的地方又更高的待遇。或许工作更加的辛苦,但有些人愿意趁着年轻多赚点钱。想要改变这种现状,可以试着给员工调换工资高的岗位,满足了他对薪资的要求,他就不会辞职了。
2、人际关系搞不好
这世上大部分的烦恼,都是源自人际关系。职场是个勾心斗角的地方,不论你从事何种职业,都会遇到职场小人。有些人非常的聪明,能够看穿职场小人的把戏,不会在人际交往上面吃亏,工作也能得心应手。而有些员工性格比较老实,没有那么多坏心眼,对别人没有多少防备。这样的员工在职场很容易遭到排挤,工作非常的不开心。并非所有人都有卧薪尝胆的隐忍力,长期在工作中受气,任何人都会辞职。作为公司的管理者,你要多关心员工的动态,不要欺负老实人,他们才愿意留下来
3、工作没有前途
一般辞职都是新人比较多,一旦过了试用期,在公司待上一年半载就不会辞职了。老员工辞职的代价太大了,要放弃多年经营的人脉,还要到陌生的环境重新开始,年龄上也不占优势了。一般老员工不到万不得已的程度,他们不会轻易的辞职。如果有工作五年以上的老员工选择辞职,这多半是对公司的前途很不满意。他们可能做事比较勤奋,个人能力也还算可以,只可惜始终得不到重用的机会。起先还能耐着心思寻找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对公司越来越失望,不得已走上了辞职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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