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惊现脑出血:责任归属何方?
时间:2023-07-16 21:55:32 36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下班期间因自身疾病死亡不属工亡,单位按非因工死亡处理,按以下规定支付赔偿金。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二、职工猝死,如果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宿舍可以拆迁吗

工厂宿舍拆迁安置的标准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通常作为主要方式主要包括拆迁资产补偿费,如房屋、建筑物补偿费、设备补充重置成新价;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拆迁补偿如设备搬迁安置补偿、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和奖励。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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