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工作期间浏览非工作相关网络页面这一现象,是否会导致被解雇的问题,关键在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及实际状况。
假如企业在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契约或有关规章制度中明确将此类行为视作严重违规行为,那么在此情形之下,员工的确有可能依照法定程序被解除聘用关系。
但是,若企业并无明文规定,或者员工的行为尚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那么企业在决定解聘员工时就必须提供更为充足的理由,例如重大过失、贪污受贿等等。
另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据充分的事实证据,遵循正当的程序进行,并且要考虑到劳动者对于其行为所产生的结果的合理预期。
倘若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员工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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