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公司需要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1年支付1月薪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超过一个月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维持或改善原有的劳动条件,员工仍不续签,则单位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单位降低了原有的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单位应当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员工应该怎么维权?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不续签,需要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
(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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