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海南本省户籍人员落户海口要求
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本省实行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制度。
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就业年限、住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年限、年龄等指标。满分100分。落户分值为80分。基础分数加上奖励分数减去扣除分数。达到落户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具体如下表:
海口积分落户政策
申请积分落户材料:落户申请、就业年限、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连续居住时间、住房、居民户口簿、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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