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更改孩子的姓氏需要父母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即抚养孩子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姓氏,即使已更改,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姓名。
一、拿判决书是否可以给孩子改姓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二、孩子姓是否可以改成女方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改变孩子的姓氏,但父母需要同意。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达成协议,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也就是说,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的姓氏,即使已经更改,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到原来的姓名。因此,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理论上,如果离婚后想合法改变孩子的姓氏,只能双方协商,在协商的基础上不断改变。
三、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可以跟女方姓吗
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可以跟女方姓。
离婚后,孩子的姓氏可以随母姓也可以随父姓,但是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女方没有权利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经过孩子父亲同意以后才能提出申请。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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