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与结婚后不一样。结婚前房产证加名字需要通过转让或赠与的方式进行房产交易,并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只需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并交纳配图费、登记费等。
结婚前房产证加名字流程:
房产是一方购买,结婚后,另外一方希望把自己纳入房产的共有人,需要走房产交易流程,通过赠与或者转让,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单纯只是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者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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