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退出?宅基地收回与征用有何区别我国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我国农村宅基地的退出实际上是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这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取消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恢复宅基地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的完全控制。宅基地收回与宅基地征收的区别在于“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如上所述,宅基地收回必须坚持自愿补偿的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安排;而宅基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有国家公权力的支持,具有强制性,未经被征收宅基地所有人同意。第二,正确的方向是不同的。宅基地收回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是宅基地使用权向宅基地所有权的返还,宅基地征收是指宅基地所有权。一个村民的多个宅基地合法吗?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国农村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多余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但在以下5种情况下,“一户多房”是合法的,村集体和村委会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行收回宅基地。强制追偿属于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1。继承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继承。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房子归农民个人所有。农村宅基地继承形成的“一家多宅”,除了遵循“地随房”的原则外,还可以确认权利。
2。但是,这种交易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
3。政策原因。农村户口改为城市户口的原因很多,比如参军、异地上大学等。但如果户口迁回农村,户籍部门需要申请宅基地,土地部门需要分户。不同的政策要求可能导致“一户多居”现象的发生。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不会受到惩罚。总面积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一个村民在本村有两个以上的宅基地,但总面积不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此时,可按一房一权确认。
5。因地制宜分户建房,不分户分户建房。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对村里农民集体同意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可以依法确认登记;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未超过分户后房屋建设用地总面积标准的,依法按实际使用面积确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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