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收回的宅基地有补偿吗
国家收回宅基地是有补偿的。补偿时主要是宅基地补偿,地上建筑物补偿和安置费。
1.土地补偿费。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所以获得的补偿是发给村集体,然后村集体再协商分配方案,分发给村民,具体发多少看村委会怎么分配。一般情况下,获得的补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偿费。如果被征用的土地是耕地,每一个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如果征用的是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以及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
3.青苗补偿费。
4.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二、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政府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收回宅基地: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2.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会被收回。
5.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会被收回。
6.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会被收回。
三、宅基地收回流程
收回宅基地的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镇政府意见。
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
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
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
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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