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国税、地税部门按照中央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总体部署,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税收减、免、缓、抵等多种优惠政策的作用,深度挖掘政策利用空间,用足用活各项税收政策,创造性地抓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力支持各类经济发展壮大。
减税怎么减轻企业个人负担
“结构性减税是有选择的税收优惠安排,在宏观调控中具有独特的功效。”省地税局局长汪*国介绍,我国通过包括税收减免、降低税率等直接优惠和投资抵免、加计扣除等间接优惠方式实施的减税措施累计有70多项,涉及十几个税种,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为企业和居民减轻了税负。
“结构性减税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的体现尤为明显。”据专家介绍,2018年11月1日起,我省最大幅度调整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从5000元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从100元调整为500元。仅此一项调整,全省有5.5万个体经营户免于缴纳营业税,免税总额超过2.3亿元。
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减税规模最大的税种,构成了减税的主体。我省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等优惠,仅此一项,去年全省小微企业和个私业主就受益13亿元。同样,增值税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涵盖了小微企业,税率只有3%营业税,起征点规定上限是两万元,两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缴税。这些税制设计,进一步考虑了小微企业的特点,同时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供求关系,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结构性减税政策不仅贯穿于企业的生产领域,百姓也同样得到了很多实惠。”去年9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绝大部分纳税人普遍降低了税负,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省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全省范围内免交个税的人数超过了120万。而个人所得税减税惠民效应仍在持续发酵,今年前2个月我省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20.7亿,同比减收3.13亿元,同比下降13.1%,预计全年个人所得税将减收近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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