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后不一定必须执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会执行。遗嘱人一旦死亡,遗嘱人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
遗嘱生效后执行的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继承遗嘱如何执行?继承遗嘱如何生效?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生效后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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