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应当由个人承担,但是如果该债务在婚后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律师补充: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不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所负的债务。
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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