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母亲拥有该房子的全部产权,就有对该房屋立遗嘱的权利;如果是拥有部分产权,则目前只有处分其拥有的那部分房产的权利。
至于所立遗属是否有效,还要参考其所立遗嘱是否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只有全部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对应遗嘱的形式要件,其遗嘱才有效。
母亲立遗嘱父亲不同意怎么办
母亲立遗嘱父亲不同意只能够关于所拥有的个人部分来进行成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关于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之下,才能够进行签订遗嘱的,所以另一方不同意的话,不能够进行,父亲委托母亲写遗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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