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四)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因此,遗嘱若是处分母亲自己的财产,那么母亲写是可以的,但是若是帮父亲写由于母亲也是继承人,因此目前代写的遗嘱是无效的。
自己写遗嘱怎么写
自己写的遗嘱应当亲自书写遗嘱,真实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思表示,还必须亲笔签名。此外遗嘱内容中所处分的财产仅限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无效。最后要在遗嘱上写明年、月、日和地点。遗嘱经过篡改的,遗嘱无效。民法典规定的遗嘱类型不同,遗嘱的生效要件就有所不同,具体的遗嘱还应该参照各个遗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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