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系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发生费用的方式。
目前,国际上采用的结算办法有: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青岛市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采取的办法是女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实行定额结算。
一、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
以广州为例,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基本材料包括: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示例样本)。
2、门诊需提供相应门诊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3、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出具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具体资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包括: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生育多胞胎的: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3)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3、流产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2)结婚证(原件)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具体材料还需详细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咨询:
网友:生育津贴多久可以下发?
律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二、生育保险提交资料后多久可以到账
一般生育保险审核后多久到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三、济南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标准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
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伴有生育并发症的,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具体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2个月以内(含2个月)引流产的700元;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
2.顺产27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阴式手术产31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剖宫产5500元,疤痕子宫(有子宫手术史)增加700元;生育同时做绝育手术增加390元。
3.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2000元;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三、生育补助金。
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生育并发症)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退休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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