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中违法行为的时效一般是二年。但至多可延长至五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了危害后果,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再予以处罚。
一、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时效是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追究行政责任,予以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对处罚的时效做出了明确的限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时效的计算,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法免除处罚情形
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不进行行政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进行管教。对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该酌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自己行不的期间做出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由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为轻微的,并且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法中的日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对行政处罚法中的时和日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起算日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记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期间(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及期间(期限)是否包括当日,所以对于行政处罚很多时间上的要求还得参照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全文6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