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九台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这起手电筒爆炸伤人案。伤者赫某令不同意赔偿,表示不公平。
发生在去年11月份的这起手电筒爆炸案,经查,警方确定这并不是意外,而是一起蓄意伤人案件。经过16天的侦查,通过进行DNA样本比对,去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仇某辉被抓获。32岁的仇交代,十几年前,他与赫某令结了怨,为了复仇,他研究十多年制作爆炸物。村民张某春就曾被他掉在路上的爆炸物炸伤。而炸伤赫的手电筒,确实是他制造并放进赫家的。
昨日,赫某令也出现在法院,虽然事情已过去了半年,但他的眼伤还没好,只能戴着墨镜出门。如今,他的右手只剩下三根手指,左手虽然基本治愈,但伤痕仍让人触目惊心。我非常恨他(仇某辉)赫某令说,现在他的手都不能动弹了,大小便都得靠妻子帮忙。赫某令妻子王某英说,丈夫现在衣服都穿不了,胳膊抬不起来,穿衣服脱衣服都得帮忙。从出事到现在,赫家已花了20多万元的医疗费。为讨回公道,赫某令向九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仇赔偿各项损失近30万元。赫妻王某英说,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该赔偿的赔偿,该服刑的服刑。
昨日上午首次开庭,仇的父亲、妻子和哥哥都来到法院,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法庭上,九台市人民检察院,以爆炸罪的罪名,对仇某辉提起公诉。原告赫某令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同时,2005年被炸伤的张某春,也提起了诉讼。庭审中,检察院、赫某令分别提供了相应证据,赫某令被鉴定为重伤害六级伤残,张某春为重伤害七级伤残。对检察院、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仇某辉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但是对于赫某令、张树春分别提出的30万元和15万元赔偿要求,仇某辉坚决反对。他说,自己不想连累家人,赔不起。听到这仇某辉的父亲哭了起来。在庭审接近尾声时,仇某辉只说了一句话:我对不起他们。
赫妻王某英说,他们家因为她拾来的手电筒,大人孩子全完了。现在一出门,只要看见放手电筒的地方,家里人心里就都害怕,一想到满院都是他爸的血,孩子都不敢回去。此案昨日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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