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小时内。发生下列重大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可能是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造成3人以上人身伤害的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时间多久
法律未对医疗事故处理的期限做出规定。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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