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身份证的办理进度,可登录派出所的门户网站,点击“办事服务”中的“我要查询”,在“居民身份证进度查询”中输入您的受理编号、身份证或姓名、验证码,即可在线实时查询。不会操作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办理“回执单”,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人工查询。还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的派出所,通过身份证办理“回执单”的单号,进行人工查询。
怎么查自己身份证办理进度
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方法:
1、携带办理身份证的回执单,到当地派出所的身份证办理窗口,进行人工查询;
2、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通过身份证办理回执单上的“回执单号”,电话查询身份证办理进度;
3、登录当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身份证的用途: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业务;
5、前往边境管理区;
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7、参与诉讼活动;
8、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9、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0、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1、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2、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全文9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