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终止的方法有:
1、采购合同清偿。
2、合同解除。
3、合同的抵销。
4、采购合同的提存。
5、采购合同的债务免除。
6、采购合同的债权债务混同。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采购合同终止定金是否退款
采购合同终止定金退款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就采购合同终止时定金退还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
2、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定金则可以退款;协商不一致的,若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导致合同终止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主张定金双倍退款,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导致合同终止的,定金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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