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可以终止合同,但不是必须。清偿是指能达到消灭债权效果的给付,即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会产生终止合同的效力的,只不过这是要分情况的,并不是当然产生。
一、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通知终止合同,通知到对方合同解除,效力不需要对方同意。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余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并不一定会导致合同的解除,必须由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达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效果无需对方同意。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确认合同是否应当解除。但对方提出异议有时间限制。双方约定异议期间的,对方应当在异议期间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异议期间没有约定的,在合同终止通知到达后3个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同中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有什么规定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原因是:
1、债务已经履行或者抵销;
2、债务人已经提存标的物;
3、合同解除;
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效力是: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
3、对于合同终止后义务,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
三、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有哪些相似点
终止合同是指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存在。解除合同是指合同生效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决定解除合同关系。二者有很大的差别,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另外,二者都会使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但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没有,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都存在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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