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条件是:首先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然后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最后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最新北京房产赠与条件有哪些?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全文4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