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退出怎么清算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企业合伙人退伙要退本金吗
企业合伙人退伙不是退本金。
一般情况合伙人退伙时全体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结算,结算后按照合伙协议中的约定的比例向退伙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所以退伙时退伙人取得的财产很可能与入伙时投入的财产不一致。
但是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不结算,而按照原投入的财产即本金退还财产份额也是有效的。
三、合伙人退出钱怎么算
合伙人退出的,钱按照合伙人协商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退还。合伙人退出的,可以退还给其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但是退钱时,要扣除其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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