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面处分共同财产的后果有:如果不是规定的家事代理,那另一方可以主张要回。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所有权,那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
一、夫妻一方可以将房赠与另一方吗
1、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赠与行为有效。
2、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经过全部所有权人的同意。不知情的一方拒绝把房屋赠与给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不知情的一方同意把房屋赠与给他人,那赠与行为有效。
3、第三人没有通过合理对价获得房屋,不符合善意取得规则。
二、夫妻共有产权房可以卖吗
共有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应当共同处分该房产。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善意取得是什么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
(2)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
(3)转让的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动产已经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如果满足此三项条件,则成立动产善意取得。
一方面,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据前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譬如,法律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特别规范,则不适用一般的动产善意取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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