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随父亲上户口的办理流程:
1、先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生育的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金额都是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来征收的,然后再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还有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每个地方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是要一次性交清,但是如果确实有困难的话,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2、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还有缴费证明,到小孩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年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利,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是受到保护的,所以按照规定也是拥有同等的权利,那么家长可以携带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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