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的,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况下的赔偿,首先是看房屋买卖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来。
判决违约金一般是要低于房屋评估价值的30%,因为违约金不能够过高。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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