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来讲交了定金是不能退的,而且取消交易是不返还的。同时,没有产生服务并不意味着服务方没有进行成本支出,也许已经购买了材料,也许已经进行了相关的材料处理,你现在取消服务,并且索取定金,是对生产方的不公正。很可能你的定金连生产方的损失都无法弥补。不过也有可能生产方并没有进入实质的操作阶段,也没有形成实质损失,这种情况下,跟服务方进行商谈也许有退还定金或者退还部分定金的可能。这个在于双方协商。但是你首先要知道,是你首先违约,对方不退是合理合法的。
从“红罐撕逼”大战,看衣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12月19日,加多宝、王老吉的红罐外包装装潢权对诉案在广东高院一审宣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立即停止生产并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相似或相同包装的产品;赔偿广药集团1.5亿元及维权费26万余元。至此,历经19个月的红罐之争的较量终于以广药完胜告终。此次红罐之争无论谁是谁非,这都也折射出了当今国内知识产权的问题重重,而对于衣柜企业来说,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衣柜知识产权亟需保护
对于衣柜产业来说,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时有发生。因为衣柜产品的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产品样式易于模仿,利润较为丰厚,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滋生侵权行为的土壤。就现阶段民营衣柜企业的发展来看,保护知识产权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业内人士强调。
知识产权保护与衣柜企业的立足与发展息息相关,只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
综合运作行政和司法手段
有专家表明,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有必要成立衣柜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中心,集中力量,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力度,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创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在衣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一方面要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用严厉打击的态势和长效机制的建设保护创新主体和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从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上找出路,努力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和效率,不断提升质量,让侵权者望而却步。
总之,衣柜行业未来的竞争很大程度也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所以良好的保护是衣柜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而衣柜业要稳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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