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篮球比赛中导致他人受伤后是否应进行赔偿的问题,关键在于需判定造成伤害的撞击行为是否属于正当冲撞的范畴,以及行为人是否存在蓄意或者严重过失。
倘若造成为害结果的碰撞是行为人恶意为之,即有意导致被害人受伤;
或者超出运动中正常且必要的撞碰极限,充分暴露其对可能造成的伤害抱有重大疏忽和放任的态度;
那么行为人便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然而,若行为人并不存心要使对方受伤,也未超出可接受范围之内的冲撞行为致对方受伤,无需为此次事故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根据法定原则,自愿参与具备一定风险的体育娱乐活动,而因为另外的参与者的不当行为导致自己受到了损害,该受害者无权要求其他参与者承担有关侵犯权益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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