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知,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包括:1、起诉人需为被害人,在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时候,起诉人可以是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证明犯罪的证据;3、案件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会受理
通过自诉法院会受理的,有以下案件:首先侮辱和诽谤罪会被受理,如果有受害人向法院自诉自己的受害过程,那么法院核实情况后就会受理。其次,通过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如果受害人通过自诉,向法院阐明有人通过暴力来干涉婚姻自由,那么法院会立即受理。最后,如果受害人受到了人身侵害,一定要及时寻求帮助。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自诉的提起和受理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应当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件受理条件进行审查:(一)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应当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提起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中关于受理条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二)属于本院管辖;(三)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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