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填表台领取,双方在受理窗口签字按手印);
2.房产证(原件);
3.土地证(原件);
4.房产转移的契税票原件(如果没有原件,去泰山路房管局一楼档案室出具);
5.房产转移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泰山路房管局一楼档案室出具);
6.楼盘表交易确认单(房管局出具);
7.土地现势性证明(凭土地证或交易确认单在不动产查询窗口查询获得);
8.平面图(房管局出具);
9.问询笔录(不动产登记局出具);
10.具结书(不动产登记局出具);
11.身份证(双方身份证,土地证权利人需到场);
12.宗地图(不动产登记局出具);
13.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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