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一、对法人种类的规定是什么
对法人种类的规定是: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投资者为目的设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的法人,不向投资者、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
二、民营非企业的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吗
民营非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可以取出来。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不能取出。因为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的,其经营使用权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民营非企业是利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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