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损失。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大额医疗费用共同基金,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法转入社会的按规定个人缴费,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收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并自逾期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0.05%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予以罚款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滞纳金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员工医疗保险中止3个月以上,视为自动退保。如果累计退休缴费年限不够,可以补足。
根据有关规定,在因故中断工作期间,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将予以保留;重新工作后,将计算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并持续计算利息。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自逾期缴费当月起,每日补缴医疗保险费并收取2‰滞纳金,自补缴当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支付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医疗保险必须在退休时积累一定的缴费期限(包括视同缴费期限),一般规定为20-30年,实际缴费期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免费的终身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低于规定要求的,可以按现行费率标准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劳动者进入新的用人单位后,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双方不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劳动者在后期离职,也会导致社保缴费中断的情况。当社保缴费中断时,当事人还需要及时办理续保手续,避免社保缴费中断无效。
雇主是否有责任不支付雇员的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因为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职工也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职工面对单位没交职工医保没交的情况,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可以直接请律师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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