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等等的案件。
一、二审还能上诉离婚吗
不能。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当事人认为判决错误的,可以进行申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重新进行审判。
二、二审开庭后会改判吗
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一般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而提起的。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所以当事人对地审判决结果还不服的,就不能再上诉了,二审开庭后会不会改判,要依据上诉方有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一审法院判决有错误或者推翻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所以改不改判视案情而定。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三、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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