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判监督程序是什么意思
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特殊诉讼程序,指人民检察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案件。其作用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错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审判监督程序对于纠正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错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查看原文
2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体
1、抗诉主体 二审抗诉权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的一审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对它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既不能上诉,也不能按照二审程序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申请抗诉的主体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没有上诉权,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注意】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对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享有请求抗诉权,而对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定则不享有这项权利。...查看原文
3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查看原文
4院长提起再审的程序
问题:如何启动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启动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启动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查看原文
5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程序吗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时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对原来的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然后改正原来的错误的一道法律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要经历的程序,只是当发现案件判决有错误时才启动这个程序。...查看原文
6审判监督程序时效
六个月内,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人民法院、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力的,是没有时效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该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审判监督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程序,审判监督是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对司法的公平、公证都是非常重要的,审判监督是有一定程序的。...查看原文
7检察院执行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执行监督程序的启动的方式如下:1.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在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决定本院再审。2.这要求必须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3.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样的设置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执行监督程序中,上级法院和检察院起着重要的作用。1.上级法院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以确保下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符合法律规定。2.检察院可以通过抗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和纠正。3.这种双重的监督机制有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查看原文
8审判监督程序审生二审监督有何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二审是还未生效的裁判; 2、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 3、审判监督程序没有确定的时间,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按二审程序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查看原文
9民事再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1、审理的对象不同。 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 3、提起的条件不同。 4、有无法定期限不同。 5、审理法院的级别不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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