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离婚登记[B11000_02]
办理对象
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与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及港澳台居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是否收费
是
材料预审天数
0天
受理方式
即办件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见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申请人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法限天数
0天
承诺天数
0天
办理依据
备注信息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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