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长因子女受伤要求误工费能否支持?父母因子女伤害要求误工费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时间和收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二)有关法律、法规(第十七条)受害人因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费用由赔偿责任人赔偿其营养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增加生活需要所必需的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随访治疗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被害人亲属因丧葬事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损失等。第二十条迟延费根据受害人的迟延时间和收入确定。
延迟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旷工的,旷工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认定日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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