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3)在周围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逃跑的;(5)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6)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强制措施吗?
行政拘留不是治安管理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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