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寿命期内的磨损状况来确定成本分摊结构,直线法是基于固定资产使用强度相对平均,各期收入差距不大的事实。在直线法下,折旧额是时间的线性函数,生产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产出分配固定资产成本的方法,生产法的基础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主要受其用途的影响,其合理性取决于三个条件:(1)固定资产的使用在每个时期都有很大的波动;(2)固定资产的消耗在每个时期都有很大的波动;(3)固定资产使用潜力的下降与其使用程序密切相关。如果满足这三个条件,则屈服法是最合适的方法。反对产出法的人认为,估计固定资产的产出比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更困难,考虑功能损失因素也更困难
折旧成本是一种可变成本,固定资产的产出可以用机器工时或产出(如车辆行驶里程)来衡量,平均寿命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平均分配到各个期间的一种方法。按此方法计算的各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润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以上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企业一般按分类折旧计算折旧率,计算公式为: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算费用)/该类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00%
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简单,但精度不如个别折旧率
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的使用年限内具有不同的经济效益,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再比如,不同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是不同的,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个因素
,只有在各期固定资产的负荷相同,折旧费用应分摊到各期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和提取折旧金额的方法。该方法弥补了平均寿命法只注重使用时间而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各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固定资产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月工作量×加速折旧法又称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折旧较多,后期折旧较少,以加快折旧速度,为了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内得到补偿,常用的加速折旧方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各期初及折旧额采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双直线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益,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预期残值收益。即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最后两年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企业固定资产原价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折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年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计提折旧额=10000×40%=4000元
第二年计提折旧额=(万-4000)×40%=2400(元)
第三年折旧额=(6000-2400)×40%=1440(元)
第四年起,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年和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000-4000-2400-1400-200)/2=980(元)
(2)年限总和法
年限总和法,又称全寿命法,是按净残值减去固定资产原值的递减率计算年度折旧额。此分数的分子表示固定资产仍可使用的年限,分母表示使用年限的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剩余使用年限之和/预计使用年限折现率
或: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上一个例子仍然说明了月折旧率。如果采用年限总和法,每年的折旧额如下:
原值净残值年累计折旧
年剩余使用年限变动折旧率
(元)(元)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