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地多久能拆迁房屋补偿
一般来说,征地补偿费用应在拆迁补偿方案批复生效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得以落实。
房屋征收的实践过程中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并且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部门需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之后、正式开始实施房屋征收之前,将全部的补偿费用一次性全额发放给被征收方。
具体而言,以下四项内容构成了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1.土地补偿费,这是由用地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为土地被征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赔偿。
2.青苗补偿费,这是用地单位针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由于征地行为导致其受损,向负责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这是用地单位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其他设施等,由于征地行为导致其受损,向所有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这是用地单位为了妥善安置因征地行为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压覆矿属于征地拆迁吗
关于铁路建设与矿产资源的权益冲突问题,征地行为涉及到的对探矿权压覆的补偿措施,包含了各类复杂的费用支出。
具体来说,包括土地的赔偿金、移民的安置费用、矿业权人因被压覆而损失的资源及根据现行市场价格应支付的相应价款,以及矿产资源压覆部分对应的勘查投资成本、已建立的开采设施设备以及搬迁、安装相关设施设备等直接的经济损失。
对于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这其中又包括了土地的赔偿金、移民的安置费用以及地面附着物和农作物的赔偿金。
对于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金,其数额是根据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确定的,范围在六至十倍之间。
至于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的。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是通过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拥有耕地面积来得出的。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根据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确定的,范围在四至六倍之间。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能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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