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拆迁属于征地补偿吗
农村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补偿方案主要涵盖了房屋补偿以及其他补偿款项两大方面。
关于房屋的补偿安置措施则可以依据被征收范围内的村庄或村民小组是否需要进行建制撤销来进行区分。
若需撤销,补偿安置方式可供选择的有货币补偿或是与货币补偿金额相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且货币补偿金额将根据重置单价及成新率进行计算得出。
而对于无需撤销建制的村庄或村民小组,其补偿安置方式应为对尚未转变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者提供以下规定的补偿安置,同时,若所在地区具备易地建房条件,被拆迁者也可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拆迁非居住性房屋的补偿内容还包括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性房屋,以及拆除其他非居住性房屋、居住性房屋附属的棚舍等地上构筑物的补偿。
除上述补偿外,还应对被拆迁者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强制拆迁违法吗
在探讨强制拆迁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其背景条件和具体实施场景。
一般而言,有两种情形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第一种是在已签署拆迁协议或政府已作出并生效裁决的前提下,被拆迁人坚持拒绝自行拆迁时,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该情形通常并不被视为违法;
当拆迁问题尚未经过政府作出正式有效的裁决之时,强制拆迁便可能涉及到违法事宜。
若被拆迁者已经获得相应的补偿金或者安置房等利益,则有权要求支持强制拆除程序,反之,在尚未得到合法补偿的情况下,房屋即遭强制拆除,这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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