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以征地时间吗
时间:2024-07-13 06:28:21 41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房屋拆迁补偿以征地时间吗

依照“先行补偿、后行征收”原则,自土地征补安置方案获批之日起三个月内,拆迁安置补偿款须全数支付到位;补偿金将在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时发放,且需在征收前补偿到位。

1.若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时,已获得建房许可证且新房已完工,则对新房进行补偿,同时对应拆未拆的旧房也需补偿;个人财产权益不容侵犯。

2.如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时,虽已获取建房许可证但新房尚未完工,应立即停工,补偿金额可通过协商确定。

3.对于未超期的临时建筑,可给予适当补偿。

4.违章建筑及超期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发布之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均需补偿;个人财产权益同样不可侵犯。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街道办有权力征地拆迁吗

若经地政部门授权,拥有征收权;反之则无权。

国有土地征收需获得省部级政府批复,未经许可视为非法行为。

补偿方案依据批复确定,且不得低于区片地价,否则构成补偿违规。

征地过程中应在范围内公示相关事项,保障被征农民知情权,如未公示或不落实被征者听证权,即为程序违法。

补偿款项须一次性付清,不可分期支付。

地上附着物补偿可由当地制定,亦可通过评估确定。

若征地行为违法,可拒绝交付土地。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并协助社区居委会进行组织与制度建设及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以及服务工作;提供社会救助及其他社会保障服务;执行本辖区内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管理社会事务、劳动社保、计生环保、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生等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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