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以过期的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手续如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条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主要有:《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及实施若干规定、《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工伤保险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各地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等。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
1、查清事实,取得证据。要注意收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据。(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
2、书面通知并作公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者本人,可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如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可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离职手续的办理:交接班、结清工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保和各种档案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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